为进一步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及时发现疫情潜在风险,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,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自5月23日起,在

秦皇岛市辖区内所有居民,自5月23日起,由各县区组织每周开展一次全员核酸筛查。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检测方案,确保应检尽检。

居民应按照县区统一安排,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测。未能参加集中检测的居民,应自行到采样点进行检测。

(一)17类重点人群及黄码、红码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测频次和方式,定期进行核酸检测。

(二)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,不可在社会采样点采样,应按规定到发热门诊筛查。

(四)因高龄、卧病在床等身体原因和行动不便不去公共场所的人员,3岁以下婴幼儿不必进行核酸采集。

(二)居民在采样现场应全程佩戴口罩,有序排队,至少保持一米间隔,不聚集,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。

(四)每周一次居民常态化核酸筛查不出具书面报告,检测结果可通过“河北健康码”查询。

自5月30日起,凡是到访我市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,进入商务楼宇、商场超市、医疗机构、宾馆酒店、餐饮饭店等公共场所,乘坐出租车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的人员,应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不能提供的,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各行业主管部门、单位要严格进行健康码查验,并督促本行业、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,实现应检尽检。全市各级机关、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,支持和保障居民参加核酸筛查。相关公共场所、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,或者个人未按规定进行常态化核酸筛查,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,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、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,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。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,主动参与、主动检测、配合查验,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,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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